職業教育的考試招生經歷了怎樣的發展歷程?為何要構建職教高考制度?為了回答這些問題,姜蓓佳對職業教育考試招生的發展歷程進行了回顧。
為此,她訪談了89人,最終獲得了9萬余字的采訪文本。此外,她還收集了1980年到2022年2月以來,有關職業教育升學的71份國家政策,全面梳理了全國31個省區市對于高職分類考試改革的共計97份政策文件。
“從2019年開始,‘職教高考’反復在很多講話中出現,被正式提出。這個東西很‘新’,又涉及評價制度,我覺得是現實所需,綜合考慮之下就選擇了這個選題。”姜蓓佳說。
用姜蓓佳的話說,她既“全面摸盤”了目前全國高職分類考試改革工作推進的現實狀態,也具體掌握了改革推進過程中遇到的突出和棘手問題。
我國較早提到職業教育考試招生的政策文件,是1980年國務院批轉的教育部、國家勞動總局《關于中等教育結構改革的報告》,但據姜蓓佳介紹,在這份文件中,考試招生工作“并不是重點”。
直到2005年之前,我國高職院校的考試招生都還“對高考的依附性很強,高職高專被納入現行高考統招”。僅僅一張試卷,同時要選拔出學術型和技能型兩種截然不同的人才。在錄取批次上,高職高專也順位被排在本科錄取之后。
這一情況在2005年有所改善,上海的3所市屬高職院校試行了自主招生。在這之后,“高職院校自主招生的考試辦法通過政策擴散被逐漸應用到多個省份”,地方政府開始探索能夠滿足中職生升學需要的道路。
“其實,是地方先進行了探索,做了試點,然后被國家政策吸納、承認。分類考試理念已經醞釀很長時間,不過,目前還沒有針對‘職教高考’專門出臺的政策。”姜蓓佳說。
2007年,教育部辦公廳出臺《關于同意江蘇、浙江、湖南、廣東等四省在部分示范性高職院校中開展單獨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批復》,鼓勵各地積極探索高職院校的招生自主權落實。
2010年,《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提出了“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制度目標,是國家首次在正式文件中提出實行分類考試。
2013年,教育部出臺了《關于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2014年,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將“加快推進高職分類考試”設定為主要改革任務之一。
“強化分類考試、設立‘職教高考’,已經成為國家政策的基本要求和改革的規定動作。”姜蓓佳說。
“我所了解到的,最早實行操作考試的是湖北。”姜蓓佳也介紹說,“湖北‘技能高考’以實際操作的方式,考查學生的技能水平。無論是考試大綱的設立、考場的建設,還是考試過程的管理,都已經同步慢慢建立了很多制度。”
姜蓓佳表示,各地的早期嘗試,還遠遠沒有達到能夠被稱為全國性“高考”的水準。高職分類考試目前還是省級統籌,錄取也都“不跨省”。然而目前這些探索出來的模式,在評價的科學性上,都還各有欠缺。